为进一步适应公司干部专业化管理需求,有效提升干部管理水平,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司内部公开选聘部分煤矿单位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等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实施。
二、选聘岗位
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若干名(通风助理和防治水助理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原职级待遇执行)。
三、选聘范围
1、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玉溪煤矿等单位的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主要生产科室正科级及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
2、公司党委管理的晋城辖区外临汾焦煤公司及宝欣煤业、兰兴煤业,朔州公司及口前煤业、永胜煤业和晋城辖区内同宝煤业、百盛煤业、芦河煤业、沁裕煤矿、沁阳煤矿等整合矿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防治水助理。
3、百盛煤业、万里井等单位实际从事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岗位的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及安全生产职能处室的科级以上人员及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1)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玉溪煤矿等单位的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年龄要求为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正科级人员要求为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要求为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公司党委管理的晋城辖区外临汾焦煤公司及宝欣煤业、兰兴煤业,朔州公司及口前煤业、永胜煤业和晋城辖区内同宝煤业、百盛煤业、芦河煤业、沁裕煤矿、沁阳煤矿等整合矿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防治水助理年龄要求为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百盛煤业、万里井等单位实际从事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等岗位的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要求为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及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人员年龄要求为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正科级人员要求为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要求为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上述年龄认定均以档案年龄为准。
2、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符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
3、熟悉煤炭行业,具有丰富的对口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能承受煤矿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身体要求和工作压力。
(二)资格要求
1、上述正科级以上人员需具有煤炭主体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职学历)。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需为煤炭主体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煤炭主体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格。其中,总工程师要具有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优秀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较强的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具有相应的煤矿井下从业经历年限,初始学历为中专要求10年及以上、大学专科要求8年及以上、大学本科要求5年及以上(包含煤矿主要生产科室从业经历年限)。
5、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公司党委管理的晋城辖区外临汾焦煤公司及宝欣煤业、兰兴煤业,朔州公司及口前煤业、永胜煤业和晋城辖区内同宝煤业、百盛煤业、芦河煤业、沁裕煤矿、沁阳煤矿等整合矿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含通风助理)。自愿报名的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安职能部门处(部)长。
(2)各单位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安职能部门副处(部)级,百盛煤业、万里井等单位实际从事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岗位人员任职1年及以上的。
(3)担任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玉溪煤矿等单位主要生产科室正科级和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及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正科级职务2年及以上的。
(4)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玉溪煤矿等单位特别优秀的主要生产科室副科级(含井下基层生产队长)全日制学历大学专科满3年的,全日制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满2年的,可破格推荐(单位党组织需出具书面破格推荐理由,报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5)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及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全日制学历大学专科满3年的,全日制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满2年的(所在部门出具书面破格推荐理由,报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6、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百盛煤业、万里井等单位实际从事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防治水助理岗位人员。
(2)担任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玉溪煤矿等单位主要生产科室正科级和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及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正科级职务1年及以上人员。
(3)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玉溪煤矿等单位特别优秀的主要生产科室副科级(含井下基层生产队长)人员,全日制学历大学专科满2年的,全日制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满1年的,可破格推荐(单位党组织需出具书面破格推荐理由,报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4)集团、股份公司机关涉及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全日制学历大学专科满2年的,全日制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满1年的(所在部门出具书面破格推荐理由,报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6、符合煤矿企业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行业规定不能担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的。
五、选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单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研究确定聘用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单位党组织推荐:
1、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玉溪煤矿等单位正科级和特别优秀的副科级人员,由各单位党组织按照选聘岗位和条件进行组织推荐,经单位党委(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3天后推荐上报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供党组织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东峰煤矿、莒山煤矿、望云煤矿、伯方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等单位每个岗位最多限推荐2人,玉溪煤矿每个岗位限推荐1人。
2、上述之外的其他符合条件人员,选报岗位由个人自愿申报,经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统一报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股份公司机关符合条件人员,分别由集团办公室和股份秘书处审核把关后,报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3、提供单位推荐人选《推荐表》(正反打印),并提供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等材料复印件,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时间安排:2020年4月3日下午17:00前。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选聘条件,对推荐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证件等进行进一步审查,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全公司进行公示。
时间安排:2020年4月7至8日。
(三)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测试:
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选,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测试。公司党委根据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划定选拔人员范围,进行综合研判后,确定考察对象,其余入围人员作为后备人才进行培养。
时间安排:2020年4月9日。
(四)组织考察:
公司党委组成考察组对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干部考察,通过审核本人人事档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公司党委研究。
时间安排:依进度合理安排。
(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聘用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时间安排:依进度合理安排。
六、其它事项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建工作部。
联系人:宋 辉
联系电话:0356—2189568。
七、本公告由公司公开选聘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花集团公开选聘
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