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及环保要求,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拟在巴公地区建设气化升级改造项目,利用兰花集团现有2台2000t/d规模的GSP气化炉,经过改造后采用当地高硫低阶下组煤为原料,以先进的干粉煤加压气化技术替代原有的固定床间歇造气炉,配套空分、净化等装置生产工业原料气,用于兰花集团合成氨装置及己内酰胺装置用气。同时,配套建设燃煤锅炉替代园区内兰花集团现有合成氨企业燃煤锅炉等,所产蒸汽用于园区合成氨企业及己内酰胺企业用汽。本项目投产后,不仅可以减少“三废”排放,保护企业周边生态环境,还可以减少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对企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积极作用。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
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巴公工业园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煤储运、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三、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军锋
联系电话:15934067588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兰花科技大厦401室
邮箱:450275832@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赛鼎路1号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2179532
邮箱:shanxihuawei@126.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山西兰花气体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