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来w66(中国区)_来利国际旗舰

 
 
 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兰花集团 | 文明上网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资源整合安全问题当重视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7日  |  点击次数:2770  |  【字号:
 山西省大规模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陕西、河南等地也正在启动实施当中。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是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抉择。
  但是,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在煤矿体制发生重大转型变革和资源、人员等更替调整的背景下,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新旧体制交替,安全责任“悬空”。在煤矿企业方面,由于参与兼并重组整合,兼并主体尚未接管到位,原班领导去留不明、思想不稳定、无心安全管理,致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是易发重大事故的极其重要的薄弱环节。即使兼并主体到位,但对煤矿安全状况底数不太清楚,无论是安全管理人员,还是矿工对井下工作环境均不熟悉,需要“磨合”。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有些县、区、乡镇的安监人员同样存在类似问题,个别地方甚至放弃对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是煤矿长期停产,麻痹思想抬头。由于多数煤矿等待被兼并重组整合,长时间处于停产状态,部分人员大有“马放南山”、“刀枪入库 ”之势,放松了对煤矿的安全监管。还有人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寄希望于关闭整顿和兼并重组整合,认为 “一关了之”或“一整了之”,因而忽视了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管理技术人才不足,难以适应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新形势的要求。随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煤矿规模扩大,大量新设备和新工艺、新技术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需要大量的管理技术人才。目前作为整合主体的国有大型煤矿企业人才储备不足,管理技术人才短缺,出现了断档,加之对兼并重组整合后企业的安全状况底数不清楚,给安全管理带来困难。
  四是煤矿普遍存在“复产=超产”的错误认识。山西省安委办在最近组织的一次督查中发现,一些煤矿在批准复工复产之后,进行超能力、超强度掠夺性生产,部分过渡性矿井经营行为短期性严重,甚至未经批准进行偷采。已被列入兼并重组整合即将关闭的煤矿,明知即将被兼并重组整合,权力即将移交,安全投入不积极,得过且过,且极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过渡期间也是安全危险期。
  五是关闭煤矿已成为当前特殊事故重灾区。山西省今年初以来因入井盗窃设备、盗采煤炭资源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造成社会不稳定,产生恶劣的政治影响。有的关闭煤矿发生了因盗窃煤矿设施而死亡的事故。还有的已关闭煤矿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如采空区发生地表塌陷,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有害气体泄漏,造成人畜伤亡;因老空积水多和火区封闭管理不严,给周边未关闭煤矿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六是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出现煤矿重大事故易发期。当旧体制解体、新体制尚未健全或不完善难以进入正常运转时,极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安全监管“悬空” 的倾向,尤其是一些被列入兼并重组整合而久拖不决、移交缓慢的煤矿和兼并重组整合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地方,表现更为突出。
  怎样才能确保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
  最笨的办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那就是“老三样”:一是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要到位,二是兼并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落实,三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近期经济发展态势的变化,将很大程度左右煤矿兼并重组整合的前途和命运。在这一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未雨绸缪,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
来源:中国煤炭报
 
 
  
  版权所有 ©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兰花科技大厦 备案序号:晋ICP备2022010233号-1
邮编:048000 电话:0356-2189600 传真:0356-2189608 公安备案 14050002000771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