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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实质进展 增量气直降10%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3日  |  点击次数:5683  |  【字号:
                      

生意社03月03日讯
  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将从2015年4月1日采暖季基本结束之后,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增量气和存量气价格并轨。并轨后北京的最高门站价为2.7元/立方米,上海和广东的为2.88元/立方米。不同省份的增量气降幅为13%-19%不等。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暂不做调整。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发改委此次大幅调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时机。

  发改委自2013年开始加快理顺天然气定价机制的步伐,沿着先局部试点、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分步与市场化替代能源价格接轨的方式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开展工作。”在发改委公布的一份问答材料中,对进一步放开天然气价格作出了上述表态。

  发改委称,在总结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经验的基础上,还将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最终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创造条件。

  至此,自2013年起实施的增量气、存量气价格调控方式,完成了渐进式价改的历史任务。与此同时,发改委从2014年开始还试点放开了海上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气源的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存量气指前一年度用户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气量,增量气为用户今年比前一年新增的用气量。目前,存量气价格相对较低,在全国天然气使用量中,存量气约占80%,增量气占20%左右。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

  目前,国内天然气价格主要由国家发改委进行宏观调控,半年或一年一调。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在广东、广西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采用“净回值”法,与替代能源进行热值挂钩,来确定广东和广西两地陆上天然气门站价格。此后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步伐加快。

  2013年7月,发改委实施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如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发改委已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将存量气和增量气分别进行调整,主要是考虑市场的承受程度,在过渡阶段的渐进式改革。

  发改委方面提供的材料称,对用户来说,增量气比重大的,用气负担将大幅减轻;存量气比重大的,用气成本虽有所增加,但由于价格涨幅不大,影响有限。价格并轨可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用气企业平等竞争。

  “目前天然气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价格洼地,从较长的时间跨度来看,在这个时点调价并轨,存量气小幅上调,增量气顺势大幅回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另外,今后天然气价格如何根据替代能源价格变动值得进一步关注,对天然气价格同步进行调整,调价周期如何确定,都还没有一套系统的方案。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分别调整的方案出来之前,一直未能落实按周期进行调价的政策。”易贸研究中心总监俞清告诉财新记者。

  俞清进一步指出,此次增量气下调,使用增量气较多的工商业用户的燃料成本有所下降,对LNG(液化天然气)行业也有利好,很多LNG工厂的原料气已经大部分按照增量气价调整了,这次相当于降低了接近10%的原料气成本。“但对于不须接受天然气管道门站价格的直供用户,以及非常规气制LNG,尤其是煤层气、焦炉煤气制LNG,则原先相比管道气制LNG的成本优势,被削弱了一些。”

  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国家发改委已陆续放开了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和LNG气源价格。发改委方面表示,选择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主要的原因是多元化的天然气上游气源已形成竞争格局,且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内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相对宽松,而对天然气直供用户而言,因用气量较大,可以具备价格谈判能力。

  2014年底,上海市政府已批准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天然气现货交易。发改委方面表示,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后,国家将引导这部分气量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逐步形成中国天然气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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